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王恩培)4月8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审管办组织召开全院培训会,对“四类案件”标识及监督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强调“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通过会议学习形式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确保“四类案件”标识及监督管理任务取得实效。
会上,审管办主任许国海紧扣“四类案件”标识及监督管理中心工作,重点强调立案审查阶段对“四类案件”标识的重要意义,对海南高院《“四类案件”有关监督规定并规范标识的通知》进行详细解读,对“四类案件”在办案各个环节的发现及标识、监管流程、监管权限及措施做了具体说明。详细讲解了院领导从立案到审判到执行全流程监管“四类案件”、各部门负责人监管“四类案件”及“四类案件”包含的4大类、19小点的特征等内容,确保监督管理及标识工作有序推进。
通过培训,全院干警充分认识了加强“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对人民法院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对健全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为了确保工作的高效开展,五指山市法院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全体成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完善监督管理及标识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三是加强院庭长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建立监管清单台账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下一步,五指山市法院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落实省高院相关文件精神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及规范标识的重要指导意义,全面提升“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及标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着力解决人工登记台账效率低、“四类案件”识别度低等一系列问题,持续推动现有监管优化升级,为人民法院司法责任体系建设、监督管理体系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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