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潘伟 赵羽耿)4月18日,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海垦街道办对公园后路商业街沿街商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指导,10名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车主被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通过“边检查、边整治、边宣传”的方式,重点对该场所的大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插座充电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期间,检查组对现场检查发现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向场所物业负责人、车主宣传电动自行车如何正确停放及规范管理,并督促场所负责人要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和充电环节发生火灾事故。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10名车主各下发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下一步,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其他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情况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将加大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防止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发生火灾事故,全力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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