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周申雷 黄凡)4月24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开出全县首份消防监督执法赋权“罚单”。
据悉,什玲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对辖区阳光绿苑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车通道上停放小轿车,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执法人员立即收集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什玲镇人民政府依法按程序下发《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违法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立即整改。
据了解,消防赋权执法是对基层消防行政执法的体制重构、流程再造、多跨协同,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集成变革,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消防赋权执法融入全省整体推进的行政执法改革,对高水平推进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是充分拓展基层消防执法力量,延伸消防管理触角,促进乡镇街道消防管理权责一致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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