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4月26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行政庭庭长万芬组织市税务局、南圣中心校、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同当事人张某进行面对面化解,使一起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化解,实现多方共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悉,因五指山市南圣中心学校没有为其员工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7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五指山市税务局对该校作出社会保险费行政征收决定,责令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南圣中心校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亦未履行行政征收决定。因此,2024年4月15日,市税务局向五指山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万芬在审查案件后发现滞纳金列明存在重复,当即联系市税务局沟通。由于滞纳金计算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且本案案情较为简单,如因滞纳金列明存在重复而重启征收程序,对行政执法资源会造成一定浪费,且张某到相关部门投诉、劳动仲裁,距今已近两年,希望能早日解决此事。
为高效实质化解该起行政争议,万芬带着书记员来到南圣中心校,该校俞校长是作为人才引进,刚从外省到任两个来月,俞校长表示学校应当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的义务,但是目前没有相应资金,且了解到去年已向主管部门市教育局申请资金。后收到市教育局反馈已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的信息,但审批流程需要一定时间。
对案件情况评估后,市法院召集市税务局、南圣中心校、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及张某开展面对面化解工作,剖析矛盾化解的难点,及时调整纠纷化解方法。最终,该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下一步,五指山市法院将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依托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实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支持和改进政府工作,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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