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朱晓晖)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托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对接辖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成功化解了一起未成年人身亡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
2月27日,某中学初三学生小安(化名)在学校自杀身亡。小安父母离婚多年,小安抚养权归属母亲,随母亲共同生活。事故发生后,小安父母与学校、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向大同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大同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多次协调,各方就死亡赔偿金数额已达成一致意见,但小安父母就死亡赔偿金分配事宜仍争执不下,司法所调解未果。
4月26日上午,大同司法所联系龙华区法院速裁审判庭,希望法院能派员进行调解指导。为了不影响其他法官的既定工作安排,也为了促进纠纷的快速化解,龙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羊日强了解案件情况后,当即决定下午自行带队赶赴大同司法所,共同组织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
调解中,羊日强专委利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听取了小安父母陈述各自的诉求和理由。小安父亲认为小安随母亲一起生活,小安母亲在明知小安已查明处于重度抑郁的情况下,仍然让小安去学校学习,对小安的离去存在重大监护失责,不应该获得小安的“遗产”。小安母亲则认为小安父亲常年不支付小安抚养费,小安的衣食住行都靠自己操心,小安父亲没有尽到父亲应尽的抚养义务,小安父亲应在赔偿款的份额中补齐欠付的抚养费。
在谈话中,羊日强专委迅速找准双方矛盾点在于互相指责对方没有尽到对小安的义务和责任。接着,他从家校共育的教育理念切入,指出了离异家庭孩子教育的现实困境,初步取得了小安父母的信任。随后,他询问小安父亲一年看望小安多少次,小安父亲回忆说一年二十多次,周末、节假日都会和小安相处。他体恤小安母亲离婚后独自照顾小安衣食住行,并且肯定了她保障小安父亲依法行使探视权的行为。简单的一问一答之间,让小安父母情感落脚点回归到了曾经同为小安父母,同样爱护小安,同样为小安的离去备受煎熬的事实上。
羊日强专委进而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死亡赔偿金的概念,释明死亡赔偿金本质上是对死者近亲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赔偿,是对家庭财产未来损失的一种补偿,带有抚慰性质,并不属于遗产。在相关利害关系人协商分配不能的情况下,可比照法定继承顺序,结合近亲属与死者的生活紧密度、经济依赖度等,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合理分配。结合多年家事审判经验,羊日强专委对小安父母离婚时协议的抚养费数额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劝说小安父亲对多年欠付的抚养费按50个月计进行补足,直接从赔偿金分配比例中进行扣减。
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学校、保险公司向小安父母支付相应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小安父母协商的分配比例分别打入各自账户,小安父母之间就小安抚养费而产生的纠纷也就此清结。各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引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至此,该起侵权责任纠纷既成功止于诉前,又化解了小安父母之间多年的积怨。
下一步,龙华区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强化实质性纠纷化解理念,促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高效顺畅衔接,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的解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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