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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法院新坡法庭通过庭所联动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24-05-11 09:13:27  作者:余庆鹏 刘巧玲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430

  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刘巧玲)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新坡法庭与新坡镇司法所发挥联动作用,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点赞。

  据悉,蒙某某向曹某某出售苗木,曹某某累计欠付货款130398元,蒙某某多次追讨无果,无奈诉至法院,主张曹某某偿还货款及利息共计163998元。新坡法庭进行立案审查后发现该案案情并不复杂,且双方长期有业务往来,存在调解基础,若直接走诉讼程序,可能会影响到双方今后的合作关系。为此,新坡法庭向双方提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建议,并向双方解释了司法确认的程序和效力。得知此种解纷模式不仅不收取诉讼费,还能快速化解纠纷,更重要的是经司法确认后作出的裁定书具有与判决书同样的强制执行力,蒙某某和曹某某均同意接受这种调解方式。

  随后,新坡法庭第一时间将该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新坡司法所进行调解,新坡司法所接收该案后立即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当天,新坡法庭干警与新坡司法所调解员共同对双方进行调解,发挥各自职能,摆事实、讲道理、调和双方情绪、耐心释法说理。曹某某认可蒙某某主张的货款金额,但称无法一次性进行支付,双方对此产生分歧。调解员针对双方分歧提出了分期付款的方案,并耐心地向双方解释了分期付款的好处,既可以缓解曹某某的支付压力,也能保证蒙某某的权益逐步落实。

  最终,在新坡法庭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和协调下,双方矛盾逐渐化解,曹某某同意分两期支付货款,蒙某某也主动放弃对利息的诉请,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曹某某只需偿还货款10万元,于2024年7月31日前偿还3万元,剩余7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前付清。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共同申请法庭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新坡法庭进行审查后,迅速做出裁定书,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圆满高效化解。

  下一步,龙华区法院新坡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治理单位的联动合作,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为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责编: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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