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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法院:强占土地多年拒不返还,强制清场“地”归原主

2024-05-20 10:04:12  作者:王京锋 刘家立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350

  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刘家立)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金江镇某村委会强制执行一起侵权纠纷案件,将被执行人占用10年之久的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2012年,被执行人刘某1、陈某在未曾与某村民小组办理土地承包手续的前提下,强行在该案案涉土地上种植林木,侵犯了已经与该村民小组办理土地承包手续的刘某2土地使用权。后经刘某2提起诉讼,生效判决确认被执行人刘某1、陈某需自行清理案涉土地上的林木及附着物,并将土地恢复原状后交还给申请执行人刘某2使用。但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澄迈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澄迈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1、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张贴清场公告,并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向其释明拒不清场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旧无动于衷。经屡次劝诫无效后,该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执行当日,该院干警按照预案分工迅速就位、各负其责,拉起警戒线隔离出执法区域,在确保执法区域无人后,挖掘机开始对案涉土地上的林木进行拆除清理。此次强制清场行动,邀请了县政协委员全程监督,美亭派出所特警、被执行人住所地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到场配合。历经3个小时执行作业,案涉土地上的附着物被清理完毕,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次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下一步,澄迈县法院将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努力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断提高执行质效,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优良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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