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家震 霍凯 通讯员 李一虹)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成功执结两起执行案件,彰显司法温度。
5月24日,陵水法院以执行和解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申请执行人某公司和被执行人黄某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黄某当场转账113014元和50000元现金兑现申请人执行款项。
申请执行人某公司和被执行人黄某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其才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房产、土地、住房公积金等财产进行了调查并冻结。
经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执行法官遂通过电话方式“背对背”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促和解,并多次与被执行人释法说理,了解其态度。当发现有和解可能,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和解,让双方理解相互存在的困难,最终双方在法官协调下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免除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其他债务,被执行人黄某通过转账113014元和50000元现金兑现申请人,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5月28日,在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存款9300元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前往法院,在执行法官李其才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47000元,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马某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其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深入了解案件后,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从细微处入手,讲法律,讲情理,告知其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
经执行法官李其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反复劝导后,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表达要还款的意愿,5月28日上午将9300元存进法院案件专户后,积极筹措资金。下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和组织下,被执行人带着47000元现金到法院,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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