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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

2024-06-12 11:45:32  作者:余庆鹏 陈义夫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080

  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陈义夫)为深入践行“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新途径。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长征法庭前往上安乡什坡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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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王某吉与被告王某文本是同宗族的堂兄弟,王某吉种植槟榔,王某文收购槟榔。2023年底,王某文在上安乡什坡村收购了一批槟榔青果,运回到家后才发现槟榔青果里掺了一些无法进行加工销售的劣质果,王某文一时气不过便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王某吉出售劣质果的言论,并在短视频上公布了王某吉的全名及所在村委会。原告王某吉刷到其视频后,感到十分气愤,多次联系王某文删除视频,但经过村委会多次做工作王某文都不肯删除视频,王某吉便以被告王某文侵害其名誉权向琼中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王某文删除视频、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10000元。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当即联系王某文劝其删除视频,王某文得知被诉后当即删除了视频,但坚持视频里的劣质果就是从王某文处收的,不肯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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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经过走访了解,整个村子都知道王某吉与王某文正在打官司,双方都为了争一口气,不肯让步。为了方便当事人、促进兄弟和睦、彻底将矛盾纠纷化解,也为了向村民普及名誉权相关的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刘法官决定把这个庭开到村民身边去。庭审过程中,法官从如我在诉的角度,充分为当事人考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被告意识到其做法的不妥,当庭表示愿意向原告道歉并赔偿原告损失,原告王某吉看到被告愿意道歉,也也同意少要点赔偿,两人还是好兄弟。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就调解协议形成了一致方案,被告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短视频已成为大众娱乐生活的重要方式,许多人喜欢以发布视频的方式记录和分享自己的生活。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如果罔顾事实,为泄一时之愤,逞口舌之快,不分青红皂白做“键盘侠”,则有可能“引火烧身”踏入侵权雷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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