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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鸟”老人租房过冬引纠纷 乐东法院法官千里隔空调解解民忧

2024-06-20 09:48:46  作者:黄其高 刘涵婧 孙宗志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100

  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刘涵婧 孙宗志)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九所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官通过线上调解促使被告当场退还5500元租金及押金,双方当事人息诉止争、实现案结了事。

  据了解,原告罗某经房产租赁有限公司介绍,租住被告杨某位于九所镇的房屋过冬,租期自2024年1月26日至2月27日,租金与押金共9000元。租凭期间,杨某以罗某将房屋转租他人违约在先为由,提出与罗某解约,并将房屋门锁密码更换导致罗某无法正常居住。双方经协商无果后,罗某将房产租赁公司及杨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租金及押金。

  九所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张永会积极与当事人了解情况、查看房屋租赁合同条约。起初,杨某态度十分强硬,表示是罗某违约在先,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罗某则表示自己是将房屋暂时给朋友住几天,不存在转租的情况。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开庭当天,因被告均在外地无法到庭参与诉讼。为避免来回奔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对该案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一开口就互相指责,情绪激动,为避免矛盾升级,法官采取一对一询问的方式,引导双方冷静沟通,并摸清各自的诉求和态度。随后,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释法明理,引导各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见双方均有所松口后,法官“趁热打铁”向双方详细解读《民法典》中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条文。经过法官一番释法说理,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当场以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原告5500元,原告当即申请撤诉。至此,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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