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汉江 通讯员 杨仁益)6月21日至23日,根据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部署,白沙交警联合陵水交警、保亭交警、五指山交警在白沙全县范围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号”统一行动。
本次异地用警“3号”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6起,其中饮酒驾驶21起、醉酒驾驶5起、超载4起、车辆逾期未年检6起、无证驾驶19起、驾驶报废车1起、未粘贴反光标识10起、准驾车型不符4起、未佩戴安全头盔96起等。
根据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工作要求,结合行动方案内容,6月21日下午,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督导组一行到白沙县开展“3号行动”检查指导工作,组织召开行动部署会议,细化行动措施,明确查处重点,确保行动取得实效。6月23日上午,召开整治复盘会,对本次行动措施及战果进行讨论总结。
行动期间,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督导组、白沙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亲临一线指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结合白沙县道路特点,白沙交警在县城、邦溪镇、七坊镇共设置8个临时检查站,重点整治国省道及主要农村公路穿村过镇沿线、城郊结合部、酒醉驾事故多发路段,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路段,紧盯20时至23时、凌晨0时至4时的夜间时段,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查处打击,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货车超载及反光标识不合格、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报废拖拉机违法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期间,全体参战人员配齐单警装备,规范摆放安全锥桶及检查提示牌,公正文明执法,对各类交通违法坚决“不放过”,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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