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吴雨轩)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案随案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提醒当事人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与保护,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
据悉,原告蒋某与被告万某结婚14年,婚后育有一双儿女,均未成年。原告诉称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被告有酗酒、家暴以及对家庭不负责行为,并对其多次家暴。现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原告遂向昌江县法院起诉离婚。
该案审理过程中,经昌江县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二人各自监护抚养一个孩子。调解协议签订后,考虑到案件处理将对孩子的身心产生影响,为把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响降到最低,昌江县法院随案向原、被告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健康、温暖成长环境。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的发出,是对涉及未成年子女离婚等案件中当事人正确履行家庭责任的助力和期待,亦是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将被依法追责的告诫和提醒。下一步,昌江县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意见》要求,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和督促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编:林前方]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