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刘慧)6月2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琼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海南一中院院长郑兰清担任审判长,琼海市领导、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行政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基层组织代表、琼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代表等共160余人旁听庭审。
据了解,该案件被告人非法收购、加工出售砗磲制品合计价值近60万元。砗磲制品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该案当庭宣判,根据被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认罪认罚态度,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到两年不等,一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长详细阐述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并向旁听人员普及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大家自觉加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行动。
庭审结束后,海南一中院发布了首份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坚决抵制违法行为;投身生态保护,为野生动植物创造安全家园;树立健康饮食观念,拒绝食用野生动物;不伤害、积极救助野生动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拒绝传播伤害野生动物的信息,积极传递保护正能量。
此次庭审及倡议书的发布,得到了旁听人员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大家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倡议书内容,切实履行保护野生动物的职责,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和管理,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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