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符多爱 刘山石)为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发挥“办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6月24日,东方市人民法院东河法庭到大田镇长安村,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并向当地群众以案释法。
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内容,围绕农村地区多发频发的排除妨害、离婚、借贷等纠纷,向到场旁听的村民进行普法教育,提醒村民们要树立法律意识,既要懂法、守法,更要用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宣判结束后,东河法庭一行与大田镇政府、大田派出所召开联席会议,主动汇报辖区内的离婚、买卖合同、排除妨害、相邻权纠纷等潜在的社会风险问题,共商解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难点、堵点问题,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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