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张天峰)近日,琼中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危险驾驶案举行公开听证,邀请听证员等第三方代表参加,以群众看得见、听的懂的模式,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增强司法公信力。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拟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详细阐述。该案犯罪嫌疑人庞某某谈了自己参加公益服务的感受,“通过参加此次交通志愿公益服务,我经常看到一些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这让我捏了一把汗,我切实感受到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也深刻体会到了醉酒驾车的危害性。”三名听证员在了解案情以及相关公益服务情况报告后,一致同意对庞某某拟作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决定,认为检察机关在要求其履行公益服务后再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充分体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据悉,这次听证会是琼中县检察院探索轻罪治理模式的一个缩影。2024年以来,琼中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如何在轻微不诉案件中强化法治教育效果,通过与公安机关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组织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深化悔罪效果,并将社会公益服务情况作为检察机关对其是否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考量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惩戒教育、预防再次违法犯罪的效果。
下一步,琼中县检察院将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深化“不起诉+公益服务+公开听证”机制,通过运用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方式,做好轻罪案件的诉源治理,教育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过,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提升社会治理综合效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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