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许环雄)为进一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通过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多措并举扎实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立案监督职能。在深化立案监督过程中,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强化与公安机关的互通互联,实时掌握案件动态,实现对涉企案件立案及侦查活动的全程监督,精准高效地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撤销了2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涉企案件,及时避免了企业因不当立案遭受不必要的法律困扰和经济损失。同时,针对1起应立未立的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目前公安机关已做出立案决定,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是畅通企业申诉渠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申诉渠道畅通无阻。依据《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对一起企业不服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决定的申诉,采取了院领导直接包案审查办理的高效举措,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复核。经严谨的审查,发现案件存在证据不足、法律适用不当等问题,不足以支撑立案决定。该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监督意见,要求公安机关撤销该案立案决定,有效防止了企业因错误立案而遭受的不必要损失和负面影响。
三是落实法律监督职能。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检察活动,对近4年以来判决生效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活动数据的统计、录入和报送工作。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县法院存在未及时将关某霖合同诈骗案财产刑判项移交该院执行部门执行的情况。该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向法院发出书面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纠正,确保了财产刑判决的及时、准确执行,保护企业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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