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邓文君)7月10日下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涉嫌犯贪污罪一案,保亭县纪委、县直单位部分干部、县供销社全体干部等11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以“零距离”观摩开展“沉浸式”党纪教育。
经查,2019年至2022年期间,刘某在担任保亭县响水供销社兼毛岸供销社主任期间,利用负责管理两个供销社资产的职务便利,非法挪用邱某某等9名租户缴纳给响水供销社和毛岸供销社的房屋、土地租金收益共计人民币19.34万元,其中8.76万元用于偿还赌博债务,剩余10.58万元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庭审现场,审判长严格法定程序开展庭审活动,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了发问,组织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保障了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刘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进行宣判。
下一步,保亭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将审判资源合理高效地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切实用好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公职人员,为推动保亭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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