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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法院:巡回审判零距离普法,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2024-08-15 09:43:06  作者:朱家震 霍凯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150

  本网讯(朱家震 霍凯)在“8.15”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七人合议庭,于8月14日在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一起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五指山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人员、村民代表等100余人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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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前提下,多次使用铁丝笼在五指山市南圣镇某地猎捕野生动物。经鉴定,张某非法猎捕、出售的野生动物中含舟山眼镜蛇12条、滑鼠蛇9条、眼镜王蛇2条,案涉蛇类总价值为人民币24700元。另有蛇类27条因标本照片的形态特征模糊,无法识别。另查明,被告人张某将猎捕到的野生动物蛇类出售16条,获利4630元。未被出售的蛇类均被张某食用。

  五指山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构成非法捕猎、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并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张某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24700元,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庭审中,被告人张某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该案件对现场群众进行了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庭教育,用鲜活的审判案例,普及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人民群众提高保护环境的法律意识。

  下一步,陵水县法院将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审判理念,创新“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的形式,持续推动当地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为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的自由贸易港保驾护航。

  [责编: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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