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李芳芳 林晶晶)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蔡某忠涉黑案件,罪名涉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30余人参加旁听。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被告人蔡某忠从海口回来五指山市,其没有固定的职业,经常与“月亮帮”的组织者在一起喝酒和一起玩,并听从“月亮帮”组织者的安排,于2015年至2016年期间,四次参与“月亮帮”组织实施的聚众斗殴、敲诈勒索以及非法追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五指山市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针对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该起案件的审理,充分体现了五指山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扫黑除恶的实际成效不断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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