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张怡博)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创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云龙法庭将巡回法庭车开进了琼山区云阁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某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并邀请驻村干部、乡村法律明白人及村民参与案件旁听。
此次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搬进”乡村,“搬”到群众身边,旨在通过选取典型“外嫁女”案件,邀请群众现场观摩审判过程,以规范严谨的调查、清晰明确的释法析理,让群众“零距离”接受法律熏陶,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类案指引效应,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什么是巡回审判?”这是法院干警到达庭审现场时,群众提出最多的一个问题。对于旁听群众中的大部分人而言,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和法院打交道,法院来村里开庭也就成了一件稀罕事儿。
一个国徽,一条横幅,一台电脑,几张桌椅,组成了简单而又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庭审前,法官李轩对群众的疑问作了解答,并强调了庭审纪律。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外嫁女”是否具有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等方面展开,法官认真听取双方陈述,迅速梳理出争议焦点,并引导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高效完成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流程。
通过此次案件庭审,旁听的村民代表对法律规定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认为庭审程序规范、法官思路明晰、争议焦点明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得当,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官的专业素养和法律的权威。
巡回审判结束后,云龙法庭“趁热打铁”,结合刚刚开庭审理的案件,就“外嫁女”、婚姻家事等方面问题向辖区村民进行普法宣传,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征询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帮助群众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下一步,琼山区法院云龙法庭将把案件审理与普法宣传有机融合,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发生在群众身边常见的、具有示范引领性案件为着力点,切实做到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司法的脚步就走向哪里,充分彰显法院人“如我在诉”的情怀和司法为民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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