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儋州:明知“好友”未成年,还租车给他开,双双被罚!

2024-08-26 09:41:50  作者:朗小团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5190

  本网讯(朗小团)近日,一未成年人开着“朋友”租来的小轿车被儋州交警查获,并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的处罚,其“朋友”因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被予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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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儋州公安交警组织警力在红岭村某路口开展日常执勤工作时,一辆车牌号为琼AM6L**的小轿车向执勤卡点驶来。然而,在车辆距离卡点约一百米时,驾驶人突然加速掉头,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拦截。

  “请出示证件!”当民警要求该驾驶人李某成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时,驾驶人神情紧张,迟迟不出示证件。随后,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身份进行了进一步核实。经查实,驾驶人名为李某成(男,17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为自己还没有满18岁,无法考取驾驶证,所以就联系了朋友帮忙租,没想到刚开没多久就遇到交警拦查,所以一着急就掉头了。”经询问,李某成交代,其驾驶的小轿车是利用“朋友”张某腾的身份信息“帮忙”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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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情况后,办案民警对李某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告知其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危害,同时张某腾到案配合调查。经询问,张某腾如实承认了其在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证且未年满18岁的情况下,仍使用本人身份信息帮助他人租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儋州交警支队依法对张某腾、李某成作出上述处罚。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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