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赵明伟 王浩然)近期,澄迈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学生持刀伤人案件,发现部分学校在学生安全教育、校园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建设,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澄迈法院向澄迈县教育局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提出了四条具体建议: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其作为核心工作重点抓,坚决贯彻“校园安全无小事”的理念,树立实现校园内绝对安全的信心和决心。要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具体到人,推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地落实。
二是加强校园门卫安保工作。对全县学校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门卫安保不严格的情况。同时,加强门卫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器材。加强校园内巡逻频次与力度,注重提升宿舍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风险识别、预警防范及应对能力,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三是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多样化的法治教育途径,避免走形式、走流程,做到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法治知识宣讲,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参与度,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树立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四是坚持强化预防校园霸凌工作。采用匿名反映、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校园霸凌(欺凌)排查工作,力求早发现、早干预。加强校园内部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强化动态信息分析,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向,精准识别潜在风险点,将可能出现的风险扼杀在萌芽。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参与社会综治管理重要手段。自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澄迈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针对有关单位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指引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工作,以司法建议“小切口”推动解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大问题”。下一步,澄迈法院将加强对已制发司法建议的跟踪问效,确保司法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切实发挥司法建议堵制度漏洞,补管理短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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