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许丽丽)为深入践行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宗旨,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9月5日,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拟不起诉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了听证员及侦查机关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基本事实、法律适用等,并就检察机关拟决定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作了充分阐述。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初犯、偶犯,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共同赔偿上游犯罪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且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为在校学生。听证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拟处理意见发表意见,认为该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张某某、詹某某、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下一步,万宁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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