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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检察院督促存储工资保证金537万余元

2024-09-10 09:51:05  作者:施建兵 李智 陈备名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150

  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 李智 陈备名)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近日,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为主线,依法能动履职,利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大数据监督模型监督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促存储工资保证金(开立银行保函)537万余元,从源头防范拖欠农民工薪资风险。

  万宁市检察院在履职时发现,万宁市部分在建工程项目中存在施工单位未依法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情况。为了源头治理,万宁市检察院决定利用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监督工作,向市营商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调取2023年以来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开立银行保函)、施工许可证号、合同造价等数据,利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督模型比对,筛查出未依法存储工资保证金(开立银行保函)线索151条。

  针对发现的线索,万宁市检察院对万宁市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为期一个月调查核实,发现海南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未依法存储工资保证金(开立银行保函),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在未依法履行监管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的职责,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海南省关于<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之规定。

  今年7月,万宁市检察院向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涉案的7家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存储工资保证金及更新保函,同时加强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信息共享,排查万宁市辖区其他在建项目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违法行为,及时将违法线索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行政处罚。

  目前,经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促,海南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已存储工资保证金(开立银行保函)537万余元。

  下一步,万宁市检察院将以大数据赋能,持续利用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监督工作,切实发挥数字检察对业务的支撑和推动作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责编: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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