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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9-05-08 15:28:41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王宜永)5月5日上午,由保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厂为首13名恶势力犯罪一案在保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保亭县检察院检察长许俊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保亭县法院院长马轶人担任审判长。
  
庭审现场
  在庭审中,许俊宣读起诉书后,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在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的同时准确有力地指控犯罪,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人黄某厂等13人当庭认罪。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保亭县检察院坚持问题为导向,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扎实推动专项斗争纵深发展。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办理了黄某厂等13人涉恶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许俊靠前指挥、认真审查案件事实证据、补充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切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队伍主动抓,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的良好工作局面。检察长以上率下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充分发挥“领头雁效应”,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院领导直接办案制度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下一步,保亭县检察院将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加大线索摸排广度、深度,对近3年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重点案件开展“回头看”,全面履行审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认真对照黑恶势力的界定标准,反复梳理甄别,努力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责任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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