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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法院:交通事故起纠纷 调解结案促和谐

2024-09-18 16:15:17  作者:余庆鹏 王凯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120

  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王凯)近日,琼海市人民法院法官冯清艳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向原告当场给付赔偿款35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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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24日,被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二位原告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二原告不承担责任。后二原告就损害赔偿问题诉至法院。

  承办该案件后,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为一次性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认真梳理案件情况,积极组织双方至交通巡回法庭进行调解。

  最初,被告坚持认为对方主张数额过高,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了打破僵局,促进矛盾化解,冯清艳围绕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先从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入手,积极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抵触思想,然后从情理、事理、法理等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愿意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至此,该起纠纷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琼海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编: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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