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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法院巡回审理一起农村涉土地纠纷案件

2024-09-25 15:36:35  作者:余庆鹏 王烁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650

  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王烁)9月20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深入南圣镇毛祥村委会审理一起因土地问题引起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乡镇干部、村民代表30余人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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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受理后,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居住地离市内较远,在征取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前往二人所居住的村子就地审理。

  据悉,原告黄某香与被告黄某全系同村乡邻。原告诉称,于1998年按照国家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承包了位于五指山市南圣镇毛祥村委会一面积为50亩的土地,用于种植农作物,持有该土地证件。现被告占用该50亩土地中约18亩为自己所有,将原告种植在土地上的农作物(槟榔苗)多次砍伐和拔除,故诉至五指山市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所侵占的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被告辩称,该纠纷土地系被告于1985年起开荒耕作至今,面积约4亩,2009年林改时因以涉及红线外为由,故未给予测量和发放林权证,但被告一直在使用该地。2024年4月,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原告偷偷将该地块占为己有且种上槟椰,后多次与原告沟通未果,只得以拔苗提醒原告不要再继续侵占该地。

  庭审中,审判法官准确围绕土地纠纷焦点问题展开,充分听取原被告诉求,快速、高效完成举证、质证等庭审流程。鉴于该案矛盾争议较大、涉及时间线久远、组织多次调解未果等因素,法院将联同当地相关部门到实地核实,待彻底查清涉诉土地历史变迁、政策调整等实际情况后,择期依法宣判此案。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现场为旁听干部及群众发放了《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及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宣传册100余份,不断优化群众“家门口”的司法服务。下一步,五指山市法院将继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探索“就地调解、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就地释法”办案新模式,将法庭搬到田边地角、争议现场,以开展“巡回+普法”工作模式,高效办理涉农纠纷、土地纠纷、邻里矛盾及家事纷争,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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