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汉江 通讯员 廖梦)为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日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自愿者以“现场评估+公开听证”的形式,对2件乡村卫生室不规范存储药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卫生部门及监管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评议。
2024年7月,白沙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该县有75家乡村卫生室,仅有2家设置阴凉区。一些常见药如复方甘草口服液、妥布霉素滴眼液、健儿消食口服液等常用药品基本上每家卫生室都有存储,说明书上存放条件为20℃以下,但72家卫生室均进行常温存储。检察机关认为,药品不按规定的温度存储可能会对药品的稳定性、有效性、安全性产生不利影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遂对卫生部门及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2024年9月,卫生部门和监管部门回复检察建议表示,经积极履职,全县74家卫生室(其中有1家未开业)已全部配备阴凉柜。
为了客观评估整改效果,提升案件透明度,白沙县邀请在医院工作的人民监督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到村卫生室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在现场查看中,所有卫生室均已配备阴凉区,需要低温存放的药品均已放置进阴凉区,得到了很好的保存。但有部分卫生室将阴凉区放置在向阳区,太阳直接照射,也会存在对药性产生不良影响的后果,卫生室负责人表示将会重新安排阴凉区的设置区域,使药品的存储更加规范。
现场评估后,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和被监督单位一起召开听证会,经听证员评议,一致认为:该县需要配置阴凉区的卫生室均已设置阴凉区,职能部门已履职到位,群众的药用安全已得到了保障,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结案意见。下一步,白沙县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主动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病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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