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 近日,符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符某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符某等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符某通过被告人符某勇、陈某闻、陈某宝、陈某盈、符某斐等人贩卖毒品,谋取非法利益。期间,符某纠集符某勇、陈某闻等人在加来市场开设赌场,逐步确立符某在该组织中的组织、领导地位。2013年8月,符某指使被告人陈某宏、陈某河等人纠集近百人持械聚集在临高美台恒辉搅拌站,并争夺到了该搅拌站供料运输权。2015年,符某在临高县开设鑫万达纸箱厂,在临高加来等地设立销售点,通过打砸、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逐步垄断该地区的纸箱销售市场。同时,该组织通过实施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非法占地、非法采矿、操纵选举等违法犯罪活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宗族势力称霸一方。该团伙形成以来,在加来、美台地区持枪、钢管、砍刀等凶器,先后实施故意伤害、抢劫、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采矿等各类违法犯罪,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追究符某等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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