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有效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辖区30余名在矫对象到庭旁听社区矫正对象廖某某撤销缓刑听证会。
听证会上,白沙县司法局发表了提请撤销缓刑意见,廖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酒后寻衅滋事,受到两次警告后仍不知悔改,继续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认真调查,检察官发表了监督意见,并当庭“以案释法”,对旁听庭审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一是法律并非儿戏,违法必被追究,社区矫正对象要明确身份,摆正位置;二是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端正态度,谨言慎行;三是要以本案为警醒,遵纪守法、认真悔改,不要触碰法律法规“高压线”,珍惜缓刑机会,争取早日回归正常社会生活。
此次现场警示教育,让社区矫正对象切实感受到了违法的代价,参加旁听庭审的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后将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服从管理,努力矫正,坚决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日前,白沙县法院依法对廖某某作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刑事裁定。
下一步,白沙检察院将持续强化社区矫正监督质效,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为平安白沙建设贡献检察力量。(邢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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