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李某某虚构可以帮助家长给小孩办理入学为由,对多人实施诈骗,被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儋州市检察院的指控成立,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全部予以采纳,认定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23年8月,被告人李某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在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的方式,谎称自己能够给小孩办理入学手续,先后骗取被害人吴某、符某等人的钱财,共计人民币72730元。2024年6月,李某某在家中被公安民警抓获。
儋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7273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对符某某提起公诉。儋州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家长们都有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而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长们的焦虑设下“帮忙入学”的诈骗陷阱。他们的惯用伎俩是伪造身份或自称“有人脉”,编造出有特殊招生指标、内部预留名额等虚假信息,先让家长发送孩子的个人信息并收取较低金额骗取初步信任,再以名额少时间紧、需要打点关系等理由,制造紧张氛围,让家长在慌乱之中继续投入资金。因此,家长们要提高法律意识,关注官方招生信息,不轻信朋友圈、短视频平台广告,对待任何通过不正当金钱交易换取入学机会的说辞,不要心存侥幸。同时,家长们还需注意保护孩子和家庭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户口本信息等,不要随意发送给他人,遇到可疑情况应及时与学校、教育部门沟通核实,以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此外,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遵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切勿心存侥幸,试图采取诈骗、盗窃、抢劫等触碰法律红线的方式取财,违法犯罪行为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朗小团 胡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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