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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擅自砌墙堵路 陵水法院强制执行一起地役权纠纷案

2019-05-17 10:26:59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林妮乐)5月16日上午,陵水法院出警28人、陪执员2名,检察院2名工作人员、英州镇人大代表2名到陵水县英州镇鹅仔村委会军屯村对一起地役权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经过2个小时的清除工作,本次强制执行工作圆满完成。
  
执行现场
  据了解,申请人苏某空与被执行人王某兴、林某番同为陵水县英州镇鹅仔村委会军屯村村民,两家系邻里关系。申请人苏某空于2007年初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了一栋平顶房,之后申请人苏某空先后购买了三辆四轮农用车,均用于拉运沙土、农作物等运输业务。从申请人苏某空房屋通往村道有一条约2.5米宽的道路,该道路为申请人苏某空人车通行的唯一通道。2018年1、2月份,被执行人王某兴、林某番在该条通行道路上砌筑了围墙,完全封堵了申请人苏某空从自家房屋出入的唯一通道,申请人苏某空用于运输业务的车辆也无法通行。为此,申请人苏某空多次向鹅仔村委会及英州司法所反映情况,该村委会与司法所通知被执行人王某兴、林某番前来处理,但被执行人均置之不理。
  
执行现场
  被执行人砌筑围墙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通行,加之用于运输业务的车辆无法通行,给申请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因被执行人王某兴、林某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苏某空向陵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20日,陵水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兴、林某番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王某兴、林某番在自留地上的围墙与案外人林某审家相邻土地中,从乡道(开发区道)开一条1.8米宽的通道,给申请人苏某空通行,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4月24日,陵水法院干警到现场张贴公告,再次限令被执行人在5月4日前自行完成清除事宜,但被执行人依旧不予理睬。
  
执行现场
  鉴于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清除义务,5月16日上午,陵水法院执行干警前往现场进行强制拆除。承办法官到达现场向被执行人做完法律释明后,宣布开始强制执行。历经2个多小时,被执行人所砌筑的围墙顺利拆除,留出了1.8米宽的通道,确保申请执行人的正常出行。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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