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屯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屯昌县人民法院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屯昌县司法局关于协同推进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施办法》《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屯昌县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等内容,并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主题广泛交流意见,深入研讨对策,对加强行政执法、行刑双向衔接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完善数据共享机制等方面事项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会议强调,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个单位联合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是以法治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屯昌实践的务实之举,为司法行政单位之间共融理念、共解难题、协作配合搭建了高效平台,更加彰显了新时代司法机关主动作为,协同共治的责任担当。
会议要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是法治的两个重要领域,司法机关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先导,依法行使职权,针对轻罪不起诉案件移送衔接工作,通过检察监督工作规范职能运行,避免出现“不刑不罚”的情况,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构建行刑共治的工作闭环。要打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组合拳,进一步加强社矫对象管控工作,通过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方式掌握重点人群动态信息,切实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脱漏管情况。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定位,多层次、常态化与各单位交流协作,不断拓展业务交流的频度、深度、广度,共同研究解决实践难题,共商务实举措,答好“强化监督+依法行政”落实的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屯昌检察院将以此次工作交流会商为契机,健全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检察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屯昌建设。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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