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最高检工作报告精神、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省检察院周恒主任一行来我院调研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宁丽主持,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检察官参加。
会议指出,这次全国两会,是在“十四五”规划即将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实施的重要节点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高瞻远瞩、用意深远、指向明确、鼓舞人心,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一体抓好全国两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全省领导干部会议等会议精神落实,坚持干字当头、争先进位,把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持续巩固提升监督质效。
围绕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会议要求,要将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运用多种形式,掀起传达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热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主动融入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和屯昌“一园三区两中心”产业发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助力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格公正司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将“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突出“人才强检”,树牢正确用人导向,加大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力度,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能;要大力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规范转型发展;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屯昌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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