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屯昌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县资规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及南坤镇政府等单位,对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调处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投资商孙某为便于生产经营,在未办理报建手续的情形下建设房屋。县综合执法局遂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及罚款的处罚决定。孙某不服向屯昌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处罚决定。
屯昌法院立案受理后,经了解得知,孙某建房占用部分林地,但其余用地处于规划空白的情况。该案处罚过程涉及多部门职权,处理不当可能仍会引发后续信访、申诉问题。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承办法官实地走访现场,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联合多部门围绕案件焦点,从政策法规适用、问题解决途径等方面进行会商,共同找出一条解决案件争议的办法,坚定了孙某扎根屯昌县的创业信心。
“府院联动”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机制的有力抓手。下一步,屯昌法院将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着力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李奇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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