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林翠瑶)5月17日上午,海南省一中院与陵水法院共出警20余人,成功处置了位于陵水县椰林镇北斗西路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一案。2名北斗派出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协助执行,2名镇人大代表和2名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执行全过程。鉴于被执行人的母亲已90岁高龄,可能会对执行行动进行阻挠,此次行动还邀请了3名医务人员到现场待命。
海南省一中院与陵水法院协同执行强制腾让非法占地
据了解,申请人陈某花与被执行人朱某师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一案,陵水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将在申请人合法使用地上修建的房屋进行拆除。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向陵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朱某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对法院的传唤置若罔闻,故意躲避执行。为保障申请人陈某花的合法利益,陵水法院决定对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强制清除。
强制执行现场
为确保执行行动顺利,陵水法院提前报请省一中院协同执行,两级法院提前进行了风险评估,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由于事前准备充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仅用两个小时就将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全部清理完毕,并当场将土地交付申请执行人,强制执行顺利结束。
强制执行现场
此次省一中院与陵水法院的协同执行行动,充分体现了两级法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作用,最大限度发挥辖区内法院的合力,为决战决胜“切实解决执行难”再添一战绩。
强制执行现场
[责任编辑:朱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