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屯昌县人民法院南吕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为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3年被告找到原告,计划共同经营其承包的180亩地,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口头约定由原告出资180000元入股用于共同经营。原告支付完上述款项后,却迟迟未能开始经营,于是双方又进行协商签订了《退股协议书》,该协议书载明被告以180000元的价格回购原告的股份。约定期限届满后被告尚有120000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向其主张均未果,遂向屯昌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详情后得知,双方为朋友关系,由于双方的合伙意见未达成一致,沟通不善,才造成矛盾纠纷,被告对应当支付的款项均无异议,也愿意付钱,但目前确实没有办法一次付清,希望原告能够给予宽限。在知悉双方产生纠纷的根源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背对背调解,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后果和风险,另一方面从调解的成本、效率等优势开导原告。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在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办理中,屯昌法院始终秉持“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头。下一步,屯昌法院将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社会经济平稳有序发展提供保驾护航。(周亚玲)
[责编:林前方]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