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何美琳收到一面鲜红的锦旗,上面写着“忠于事实 忠于法律 捍卫公平正义的法官 新时代司法楷模”。这面锦旗来自两起民事案件的原告张某和张某某,两人专程来到法院,向何法官表达由衷的感谢。
该两起案件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的案件,案件证据繁多,各方矛盾尖锐。二原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度感到焦虑和无助,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何美琳在审理过程中始终秉持公正、严谨的态度,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最终认定二原告对各自案涉的房产享有合法权益,依法判决不得执行两起案件房产。
判决后,被告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收到二审判决后,二原告给何美琳送来锦旗,并高兴地说:“全家人都很感谢何法官,事情前前后后历经三年终于得到了解决,给我们减少了一桩烦恼,给我们带来了生活的希望。虽然很想请何法官吃顿饭,但是深知法院的规定,所以特地给何法官送来锦旗,向何法官表示感谢。”
何美琳表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法律赋予案外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作为法官,必须严格依法办案,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一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认可,也寄托着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下一步,龙华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依法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真正落实到实处。(蒋晓婷)
[责编:林前方]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