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九所法庭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成功的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2023年6月,原告卢某与被告韦某签订《租地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乐东县尖峰镇葫芦门水库高明公司楼东边的土地租给原告。原告依约向被告支付了75500元租地押金。然而,合同结束后,被告未按约定退还押金,原告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将被告告上法庭。
九所法庭法官张永会收到案件后,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为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张永会与书记员谈蕾积极采取行动,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沟通中, 张永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了解到被告因暂时经济困难,确实无法立即退还押金,而原告则对押金退还时间和方式表示担忧。
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法官和书记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分别对双方进行劝解和疏导,一方面向被告阐明其不履行合同约定退还押金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向原告说明被告的实际困难,争取原告的理解。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达成和解协议。考虑到被告的经济状况,原告同意被告在1个月内一次性全部支付所欠的土地押金。至此,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案涉民生无小事,乐东法院持续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积极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下一步,乐东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切实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孙宗志 徐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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