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县民政局、教育局等11个行政机关召开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协调会,旨在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资源的有机融合,推动构建多元化、长效化的民生保障体系。
保亭检察院在针对近三年办结的司法案件,救助对象为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特困人员及残疾人等群体进行回访工作中发现,有3名被救助对象仍面临生活困境,遂联动县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申请“海南省关爱困难妇女两癌救助计划”、办理残疾证、协调就业岗位等,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
保亭检察院在提炼“分类救助+跟踪回访+多维度救助”经验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实施办法(试行)》,并召开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协调会。会上,保亭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明裕系统阐释司法救助政策导向,并进一步解读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第四检察部主任黄秀云专题汇报近三年保亭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成效。会议听取各行政机关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对各项救助措施进行信息共享,并一致同意建立“部门负责人直联+会商”协作机制,明确12个职能单位对接专员,搭建起跨领域救助资源整合平台。
此次会议不仅打破部门壁垒,整合教育、医疗、就业等资源,形成“司法救助牵头、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救助格局,还为困难群众提供更精准、可持续的救助措施。下一步,保亭检察院将以此次协调会为契机,持续深化“检察+N”的协同救助模式,推动司法救助从“救急解困”向“长效保障”转型升级,让司法温情切实转化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以法治力量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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