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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法院“候鸟”特邀调解员工作站成功调解24宗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2025-04-30 17:29:19  作者:朗小团 赵刚  来源:儋州市人民法院   浏览量:9340

  “感谢调解员,解决了拖欠我们半年的工资,为法庭点赞!”林某玲等24名追索劳动报酬的原告十分感激地说道。4月29日,儋州市人民法院白马井中心法庭“候鸟”特邀调解员工作站顺利调解24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对拖欠24名农民工共计逾10万元劳动报酬的支付达成民事调解,获当事人高度肯定,为农民工朋友撑起了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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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1日,原告林某玲等24人与广东省珠海市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由珠海市某公司派24名原告至儋州环新英湾区某旅游度假酒店从事厨房、洗碗、保洁、保安等工作,并约定了不同岗位的劳动报酬及发放时间。24名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工作,但被告出现逾期发放工资,后被告陆续累计拖欠24名原告劳动报酬逾10万元。众原告多次追索未果,于2025年4月21日向白马井中心法庭递交起诉材料,希望能尽快处理,帮其追回拖欠的劳动报酬。

  法庭接到立案材料后,对该批案件高度重视,经初步研判认为该批案件关系到农民工切身利益,应快速启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如果原被告双方能通过调解就拖欠劳动报酬的支付达成协议,后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那么就可以节约较长的诉讼程序时间,能更快地兑现拖欠的劳动报酬。法庭随即将该批案件的调解工作委托给“候鸟”特邀调解员工作站的调解员王宇,由其主导进行调解,其余调解员予以配合,并安排擅长处理劳资纠纷的法官予以全程指导。

  随着案情的深入,调解员通过音视频调解平台远程、电话等方式向远在内地的被告了解到,被告态度较为诚恳,其承认确实是拖欠了劳动报酬,拖欠是因为酒店方长期不与被告结算,被告在酒店长期拖欠被告的劳务款的情况下不得已先行垫付劳动报酬,但被告目前资金周转十分困难,所以对剩余拖欠的10万余元农民工工资没有能力再予以先行垫付。调解员对其晓之以法、动之以理,展开心理说服与引导,向其释明拖欠的劳动报酬是广大困难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收入,务必要高度重视,想方设法优先予以解决,不能以酒店方不向其付款为由而不予支付原告劳动报酬。

  经调解员对被告多次耐心细致的远程调解,被告态度开始转变,但表示需分期支付;后调解员征求原告意见,原告表示理解,可以考虑分期支付,但分期次数不能过多,付款期限不能过长。2025年4月29日,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某到达白马井中心法庭与24名原告达成了按月分三期付款、每期付款三分之一的民事调解协议,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握手言和。自此,该批拖欠劳动报酬案件纠纷在法庭“候鸟”调解员团队的努力化解下得以成功调解。(朗小团 赵刚)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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