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凭借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变更的纠纷,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了父母双方的合理诉求,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彰显了司法温情。
原告刘某甲与被告吉某原系夫妻关系,共同生育长女刘某乙、次女刘某丙。后因感情不和,双方分开生活,两个孩子一直由被告抚养。然而,原告发现被告长期无固定工作及收入,对孩子的成长、教育疏于照顾,且随着孩子年龄增长,由父亲单独抚养两名女孩在生理发育、心理关怀等方面存在不便。为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并提出合理的抚养费及探视方案。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了全面、深入地了解两名未成年子女的真实生活状况,法官多次深入孩子所在的社区和学校,与社区工作人员、老师、同学进行细致交谈,详细掌握孩子在家庭之外的学习情况、社交状态以及心理动态。经过深入调查,法官确认被告在抚养期间确实面临着经济上的困境,由于长期无固定工作和收入,难以给孩子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同时,在生活照料方面也存在诸多不周之处,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对立情绪较为严重,为了有效缓解这种紧张氛围,法官特意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凭借其对家庭纠纷的深入理解和处理经验,巧妙地化解双方的矛盾点,引导双方以平和、理性的态度进行沟通;心理咨询师则从心理学的专业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的情绪,避免因情绪问题而影响对孩子权益的考量。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双方逐渐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开始认真倾听对方的想法和诉求,更加关注子女的真实需求。
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后,法官综合考量原告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相对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也充分考虑到被告作为孩子的父亲,与孩子之间深厚的亲情纽带不可忽视,其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依然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基于此,法官精心拟定了一套“抚养权变更+弹性探视+分期补费”的调解方案。
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自调解生效日起,刘某乙、刘某丙由原告刘某甲抚养;被告吉某从2025年4月起,每月按时支付两名孩子的抚养费共计2000元(每人10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同时,还需分期补付2020年至2025年3月期间的抚养费5万元。此外,为保障孩子与父亲之间的亲情纽带不受影响,被告吉某享有节假日、寒暑假以及每月周末的探视权,原告刘某甲也承诺将积极配合,确保探视顺利进行。
该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是乐东法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情理法并重”工作思路的生动实践,更充分展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通过合理确定抚养费标准和探视权条款,法院既有效减轻了原告刘某甲独自抚养孩子的经济压力,又保障了被告吉某与孩子之间的亲情联系,避免了因诉讼对抗给孩子带来的心理创伤,为孩子营造了一个相对稳定、和谐的成长环境。
下一步,乐东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家事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探索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司法服务模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坚实的法治“保护伞”,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爱与法律的呵护下茁壮成长,拥抱美好未来。(陈雨露 徐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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