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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法院:“诉源”治理新举措 诉前调解见成效

2019-05-23 15:35:08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刘慧静)近日,琼中县人民法院湾岭法庭结合区域特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解决纠纷源头为出发点,利用司法职能优势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切实提高了扶贫、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发生案件的审理效率。
  
  据了解,胡某向李某购买饲料尚欠饲料款40000元未结清,李某多次催款,胡某一直不肯还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向琼中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收案法官凭借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有欠条为证)及事实陈述,即刻准确的对案情作出了分析判断,鉴于该案案情简单明了,事实清楚,湾岭法庭的法官立即对该案展开了诉前调解。
  
  在法官与被告胡某第一次电话沟通后,胡某承认欠款的事实并立即向原告还款5000元。调解法官认为被告方态度较诚恳且有还款的经济能力,遂继续电话沟通向被告胡某做思想工作,第二次沟通后,胡某立即向原告还款20000元。
  
  2019年5月13日,调解法官前往胡某在当地开的一家小店,继续向胡某做思想工作并分析案件中的利害关系,胡某亦虚心接受并当场向原告李某转款了15000元,将欠原告的饲料款彻底还清,原告亦表示不再追究任何利息问题,撤回对本案的起诉,并对法官的调解能力予以认可。
  
  据了解,琼中县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诉调对接工作指导,规范诉前调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自2019年4月28日实行《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解的工作规定(试行)》以来,湾岭法庭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的情况。本案中,经诉前调解,原、被告所存在的问题在一周之内得到及时解决且两人电话言和,做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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