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马润娇)近日,海南一中院对29件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合并审理,并成功调解21件。
据介绍,该批案件系用人单位与29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是用人单位应否该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应如何计算的问题。
据了解,正大集团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由其在海南投资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正大农牧公司接管正大公司海南分公司的业务。并通知员工,原劳动合同于2016年12月31日终止,自2017年1月1日起与正大农牧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因部分劳动者不愿与正大农牧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不成后起诉到一审法院,一审法院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类型的判决,一审宣判后各方均不服,29件案件均上诉到海南一中院。
海南一中院受理该系列案件后,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针对劳动者人数较多,一审公告送达导致审理期限长以及各个劳动者情况不同的特点,合议庭成员分批分次与正大公司海南分公司及左某等29位劳动者沟通,经过多次协调,积极推进系列案件的调解工作。最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左某等21名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确认其与各劳动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并向劳动者一次性支付补偿款项予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用人单位配合各劳动者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其余8案因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续会开庭审理。
据介绍,劳动争议一般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因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等问题而产生的矛盾争议。劳动争议案件因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问题,矛盾较为尖锐。如果同一矛盾而涉及的劳动者人数较多,就非常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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