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专委张圣府带队前往交通巡回法庭,组织召开调解工作推进会,聚焦强化调解化纷职能、优化案件审理程序,为交通类纠纷高效化解注入新动力。
会议明确,要进一步加强调解在纠纷解决中的核心作用,将调解工作嵌入案件审理全流程,避免当事人陷入诉累。要求工作人员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让调解化纷工作“走深走实”,在提升案件结案率的同时,更要注重调解质量,为重大、疑难案件的妥善处理,打造更全面、专业的解纷路径,推动交通巡回法庭在化解矛盾、服务群众方面发挥更大效能,助力构建更加高效、和谐的司法解纷环境。
张圣府在会上强调,在办案的过程中必须坚守调解质量底线和严守纪律底线,构建廉洁、高效、和谐的司法解纷生态,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家事审判庭负责人胡阳表示,一是交通巡回法庭将持续深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完善“调解+审判”衔接机制,让更多矛盾在“前端”化解,以司法温情守护民生权益,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二是加强交通巡回法庭调解员日常业务培训,让调解化纷的工作继续“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案件结案率。家事审判庭副庭长、交通巡回法庭负责人陈伟要求,交通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要严以律己、守住廉洁底线,并表示将继续做好加强培训调解员业务水平的工作,确保调解员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够以高效的司法服务态度为案涉当事人排忧化纷。
当日,儋州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调解员杨柳充分发挥高效的调解职能,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民事赔偿案件,让死者家属及时得到了经济赔偿。
原告何某女、羊某康、羊某妍、羊某祥、羊某传于6月3日诉至法院要求朱某东、李某辅赔偿误工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43000元。儋州法院立案后调解员杨柳立即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向案涉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组织双方当事人多轮沟通与协商,案涉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并确定赔偿金额为305000元(该笔赔偿款不包括交强险死亡责任限额180000元和商业三者险500000元),扣除朱某东已垫付的丧葬费55000元,被告朱某东应当向上述五位原告再支付余款250000元。
被告朱某东于6月13日在交通法庭向上述五位原告现场赔付赔偿款250000元,该案的赔偿款305000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快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激烈争议,避免案件进入漫长的诉讼程序,让受害者家属能及时拿到赔偿款,进而缓解生活压力;同时通过高效、公正的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坚实的司法力量,传递出司法为民、定纷止争的积极信号。(朗小团 苏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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