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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琼山法高效执行解伤残工人燃眉之急

2025-08-20 10:07:58  作者:唐俊  来源: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浏览量:15830

8月1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陈某在妻子的搀扶下到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经执行法官监督,被执行人陈某明将首期赔偿款7万元直接转入申请执行人陈某的账户。收到案款后,夫妻二人热泪盈眶,连连向法官致谢。陈某表示,这笔钱让他终于可以下定决心去复查脚部的伤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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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在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某小区别墅装修现场,申请执行人陈某在案涉房屋三楼施工时,因房梁掉落砸中其脚掌致伤。经医生诊断为左侧开放性足损伤伴肢体部分损毁。他先后两次住院治疗,共产生医疗费11.4万元(首次住院49天花费5.2万元,2023年11月再次住院花费6.2万元)。

此后,陈某将与其存在承揽合同关系的别墅施工承包人陈某明以及别墅业主李某诉至法院。诉讼中,经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陈某左足功能丧失分值大于60分,评定为七级伤残。据此,法院核定总赔偿金额为47.8万元。其中,陈某明应承担45%的责任,即赔偿21.5万元,扣除其已垫付的部分,尚需支付19.6万元;别墅业主李某承担10%的责任,即赔偿4.7万元。因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于2025年4月发生法律效力。

因两名被执行人迟迟未主动履行义务,陈某向琼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7月,案件立案执行。法院随即向被执行人陈某明和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两人既未履行赔偿义务,也未报告财产状况。通过司法查控系统,执行法官仅查询到陈某明银行账户余额1.5万元,其名下的4辆外省牌照汽车则未能查获踪迹。别墅业主李某年近九旬,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案涉别墅并未登记在其名下。

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陈某明,其对判决结果虽无异议,表示可考虑和解,但以经济困难为由,在交谈中闪烁其词,有意拖延履行时间。被执行人李某早已搬离案涉别墅,亦不接听法院电话。更令执行法官忧心的是,申请执行人陈某左脚的伤情出现复发症状,存在进一步感染的风险。赔偿款迟迟未到位,劳动能力又严重受限,靠装修为生的陈某在出租屋内焦虑万分,他甚至没有将这一切告知远在四川巴中的妻子和父亲。

面对此困境,执行法官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建议陈某申请司法救助。2025年8月19日,经法院强制传唤,被执行人陈某明到琼山法院执行局,心存侥幸且法律意识淡薄的他,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依然支吾搪塞,毫无支付赔偿款的意愿。执行法官遂报请院长审批,拟以拒不报告财产为由对陈某明司法拘留15日。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陈某明多方筹措资金,加上已被冻结的1.5万元,当场向申请执行人陈某支付了8.5万元,并承诺分期给付剩余的11.1万元。执行法官同时向陈某明发出交付被查封车辆通知书,责令其在债务清偿前向法院交付名下车辆,逾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经执行法官不懈努力,查明被执行人李某在案外人处尚有一笔4万元资金,依法扣划至法院账户后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陈某。鉴于申请执行人陈某生活极度困难且急需赔偿款支付医疗费用,为解其燃眉之急,琼山法院已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拟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待实际救助后,法院将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明和李某进行追缴。(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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