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黄灵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畅通诉调对接工作衔接渠道,实现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批复,同意设立琼中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琼中县湾岭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琼中县长征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琼中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在县人民法院,琼中县湾岭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在湾岭人民法庭、琼中县长征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在长征人民法庭。
揭牌仪式现场
5月27日上午,在琼中县人民法院湾岭法庭隆重举行“湾岭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仪式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振勇主持,琼中县委领导张长丰在揭牌仪式上致辞。琼中县副县长高旋、县司法局局长卢传柏、湾岭镇党委书记梁海明等领导及县法院、县司法局部分干警及湾岭片区的人民调解员等60余人参加揭牌仪式。
据介绍,琼中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创新工作机制,受县司法局管理和县人民法院业务指导,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诉前调解,对双方争议较小、案情清楚的纠纷,法院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以人民调解形式先行调解;开展委托调解,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是开展协助调解,对法院进行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员做协助调解、执行和解工作。
据了解,琼中法院自2012年作为全国诉调对接试点法院,2015年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以来,立足于社会综合治理,致力于创建平安琼中,作出了积极探索。2019年5月琼中法院为畅通对接渠道,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出台了《关于诉前调解的工作规定》,建立院、庭领导带头调解制度,在原有专职调解员专施立案前委派调解的基础上,试行以院、庭领导为主的诉前委派调解团队,采取领导包片区,部门包平台、法官包乡镇的方式,包点到人、责任到人,整合全院力量积极参与到诉调对接工作中来,规定从5月份出台以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158件民商事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分流,目前已成功调解25件案件,成效显著。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