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胡晓梦 李苗苗)近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组长、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徐振华同志一行4人到琼中县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上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落实情况。会上,琼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傅剑平就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整改情况作了汇报。随后,督导组与参会人员就以黄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讨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侦查监督局、公诉局部分干警就如何进行线索摸排工作、疑难案件的犯罪数额认定、罪与非罪等问题向督导组提问,徐振华专委与督导组成员一一进行了解答。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督导组到琼中检察院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再检查工作
徐振华专委肯定了琼中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阶段性成果,也指出了该院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同时,对今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要把中央、高检院、省院的要求落实到具体案件办理中去,牢牢把握并重视案件。二是全院全员参与全覆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是全院的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措施要实,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内外沟通联络。琼中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对滞后,对内,要加强与省院扫黑办的沟通联络,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时与省院联系,对外,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的沟通保障案件会商的顺畅及有效。四是重视业务培训。要把业务能力的提升放在心上、摆在首位,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识培训,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个人业务水平,必要时带头走上讲台,讲案例、讲理念、讲方法、讲实效,切实提高全院干警业务能力。
傅剑平表示,此次督导再检查中指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琼中检察院将认真整改落实,争取开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局面,同时对徐振华专委提出的四点要求,将认真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切切实实将四点要求落实到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中,以案件抓手,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发展。
琼中县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侦查监督局、公诉局部分干警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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