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行政调解为核心解纷抓手,成功化解某拆迁工程公司与三个街道办事处的4起行政协议案件,为持续近4年的政企争议画上圆满句号,既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也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
2013年,某拆迁工程公司在海口市某高架项目安置地拆迁工程招投标中成功中标,随后与项目建设单位某街道办事处就三个棚户区改造安置地块,分别签订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委托协议书》,协议明确约定了各地块征收范围、征收劳务费和拆除清运费的计算标准、款项支付方式及双方违约责任等条款。合同履行中,该拆迁工程公司完成大部分征收、拆除清运工作,但街道办事处支付了部分征收劳务费和拆除清运费,剩余费用以未经审计为由迟迟未结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公司将该街道办事处诉至龙华区法院。
鉴于该拆迁工程公司另有三起涉不同征收路段的同类纠纷同步诉至法院,4起案件争议核心一致、关联性强,实质均围绕征收劳务费和拆除清运费结算展开,龙华区法院决定统筹推进审理工作。案件受理后,经某拆迁工程公司申请,法院启动了司法审计程序,审计结果出来后,承办法官沈玉华聚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与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司法理念,以行政调解统筹四起行政协议案件,推动矛盾一次性化解。
街道办事处因担心参与调解可能引发审计问责、纪检追责而心存顾虑,态度迟疑,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沈玉华精准把握争议症结,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做通街道办事处工作,让其卸下思想包袱,最终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三个被告街道办事处同意向原告某拆迁工程公司分别支付金额不等的征收劳务费和拆除清运费及其相应利息,为该系列案件长达近四年的纠纷全部画上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该行政协议类纠纷的调解不仅是化解个案争议的具体实践,更彰显了司法推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的积极作用。它为通过非对抗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提供了成功典型范例,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保护了中小型企业正当权益,促进了政企间的良性互动与互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蔡承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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