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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苗起纠纷,澄迈法院暖心化解并促当庭履行

2025-10-16 09:47:58  作者:马寅杰  来源:澄迈县人民法院   浏览量:11600

价值9000余元的茄子嫁接苗,险些切断两家中小企业的合作纽带。近日,在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两个小时内迎来反转,承办法官用一场有温度的调解,不仅成功化解双方企业的矛盾,促成被告当庭履行,更为双方原本濒临破裂的合作关系“续”上了未来。

2024年10月某日,原告A公司向被告B公司购买茄子嫁接苗1万余株,并支付购苗款9000余元。原告采购后,在温室大棚内种植,却发现作物出现“长势缓慢、畸形果”等问题,前期投入的种植成本面临损失。原告认为,被告明知该嫁接苗不适宜温室和大棚种植,却未向原告明确告知该种植限制,致使作物出现诸多严重问题,遂诉至澄迈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购苗款、种植成本及预期收益损失。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发现,两家企业均属于小微企业,“一判了之”有可能使得其中一方承担较大的经济压力,更有可能令两家企业“反目成仇”,合作关系就此断裂,对双方都是长远损失。故法官以“化解矛盾、维系合作”为该案的核心原则,当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从法、理、情的角度出发,向双方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从商业利益和未来发展的角度理性沟通。“你们是专业供苗商,本就有告知客户种植注意事项的义务,如果当时多一句提醒,或许就能避免今天的纠纷。”法官劝导被告。同时,引导双方着眼长远:“与其因为一场纠纷耗时耗力,伤了和气,不如各退一步,寻求继续合作的可能。”

经过多轮细致调解,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协议确定的全部案款。

收到款项后,原告方负责人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主动向被告伸出了手,被告方负责人也笑着回握,双方明确表示日后将继续深化合作。看着眼前这一幕,主持调解的法官也欣慰地笑了,原本针锋相对的法庭,变得和乐融融。

此次调解不仅高效解决了中小企业间的法律纠纷,为两家企业节省了大量时间与金钱成本,也避免了诉讼程序、案件执行对企业经营的长期影响,切实减少了企业的诉累,实现了“案结事了、关系修复”的良好效果。下一步,澄迈法院将持续聚焦商事审判职能,依托先行调解、庭前调解等工作机制,以“实、快、暖”的司法服务,妥善化解各类市场主体法律纠纷,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马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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